廣州中小客車指標辦理流程
來源:廣東省金屬回收公司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中心 | 發布時間:2015/7/14 19:57:11 | 瀏覽次數:
廣州市對中小客車、單位和家用轎車實施限購之后,對于有購新車意向的車主來說,必須是名下無中小客車,才可以通過搖號或競買從而取得購車指標。對于名下有車的車主朋友想換購一臺新車,由于不符合申請增量指標的條件,必須采用報廢或轉移的方式取得更新指標,從而實現買新車的愿望。
根據《廣州市中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試行辦法》(穗府辦[2012]32號)文件第二條規定:單位和個人在轉移、報廢名下在本市登記的中小客車后可以直接申領更新指標;對于名下有汽車準備報廢更新的車主,如何報廢名下的中小客車、如何申請更新指標及申請過程中應該注意什么問題事項?現廣州汽車報廢回收中心對廣州市有汽車需要報廢的車主朋友簡要作如下解答(以下報廢注意事項均針對需要更新指標的車輛):
一、報廢車輛需要提供的證件及注意事項:
(一)個人車輛報廢
需要準備的證件:《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車主身份證復印件》;需要檢查的事項:《機動車登記證書》上面的資料是否存在如下問題:
(1)第2頁第14欄無排量數字(需要補排量);
(2)如果車主的身份證號碼為15位(需要升級為18位)
如果存在上述問題,需要攜帶《機動車登記證書》、《身份證原件》到廣州市任一車輛管理所辦理升級或補錄入手續。
(二)單位車輛報廢
需要準備的證件:《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需要蓋章的表格:(1)《告知書》,(2)《委托書》,(3)《申請書》,(4)《遺失證明》;
需要檢查的事項:《機動車登記證書》上面的資料是否存在如下問題:
(1)第2頁第14欄無排量數字(需要補排量);
(2)無組織機構代碼證號碼(需補錄入代碼證號碼);
(3)組織機構代碼證號碼里面符號為“/”(需更改為“—”);
如果存在上述問題,需要攜帶《機動車登記證書》、《組織機構代碼證》或《營業執照》原件、《代碼證U盤》、《委托書》、經辦人身份證原件,至廣州市任一車輛管理所辦理升級或補錄入手續。
(三)保留使用原來的車牌號碼
需要符合如下三個條件:
(1)車輛在車主名下超過3年時間;
(2)《機動車登記證書》上述的排量及身份數據已經更正;
(3)已經交清交通違章;
二、申請中小客車更新指標
汽車經報廢汽車回收公司辦理報廢注銷完畢后,車主可以在注銷日期的6個月時間內登錄廣州市中小客車指標調控管理信息系統(http://jtzl.gzjt.gov.cn/),申請更新指標,并打印《更新指標確認通知書》。指標問題咨詢電話:96900、11185、12580、114、116114。
三、新車上牌
《憑更新指標確認通知書》至廣州市車輛管理所辦理新車上牌事宜,如保留原車牌號則需要提供《報廢汽車回收證明》(由回收公司負責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