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處理報廢車的處罰
來源:廣東省金屬回收有限公司 | 發布時間:2015/7/15 11:06:04 | 瀏覽次數:
隨著新的《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開始實施,年審難度加強,不少車主苦不堪言,也加速了部分汽車的報廢步伐。不少車主抱怨,報廢汽車回收價格低難以接受,也有部分車主透露或將把車私自處理。江門交警部門表示,將報廢汽車出售給廢品回收店或者個人均屬于違法行為。
車主 18萬買,報廢不到800元
近日,江門車主陳小姐送車去報廢、注銷,“買車用了18萬元,報廢價700多元,落差太大,直接當廢鐵賣了也不止這個價。”
記者調查多位車主,車主紛紛表示“難以接受回收價格”。“買車十幾萬元,最后報廢不到1000元,如果有廢舊站收購報廢汽車,我寧愿把汽車賣給他們。”車主陳先生說。不過郝先生則表示無奈,“只有正規報廢汽車回收企業回收汽車才能到車管所注銷,這就意味著我們必須得去報廢汽車回收企業,不然相關手續無法辦理。”車主鄭先生也表示,如果轉賣給私人會存在一些風險,“為了多那么幾百塊賣給私人收購站,如果他們沒有進行拆卸,而是簡單修理好后開上路,一旦發生事故原車主也逃不了關系,得不償失。”
回收公司 按照廢鐵回收定價
記者來到西環路白沙鴨利咀江門市物資股份有限公司。據了解,該公司是目前江門市唯一有資質的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在四市三區均有分部。車主需要汽車報廢時,可提前致電預約,該公司即可義務上門收取。
據《報廢汽車回收管理辦法》第十九條規定,報廢汽車的收購價格按照金屬含量折算,參照廢舊金屬市場價格計價。該公司相關人士介紹,按照廣東省各地報廢機動車普遍價450—600元區間浮動,江門采用600元上限進行計算,目前江門報廢機動車回收價格標準為:汽車類600元/噸,摩托車100元/輛。江門市物資股份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陳先生說,除了應對日常運輸費、相關稅費、手續費、環境處理費外,近年來隨著廢鐵回收價格的下跌,人工、水電等成本上升,企業運作近乎處于微利狀況,“如果沒有一定的報廢車回收量做保證,根本做不了600元/噸。”
據陳先生介紹,今年新的《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開始實施后,總體報廢汽車回收量有高幅上漲。“今年前9個月的回收總量高達5676輛,是去年全年的一倍以上,增長部分主要以摩托車為主。”陳先生說,汽車回收后,將會依次進行拆解分割,然后分類進行回收。除了報廢汽車發動機、方向機、變速器、前后橋、車架(以下統稱“五大總成”),按照法律規定拆解完畢直接送至煉鋼廠集中熔解銷毀外,其他部件如車燈、輪胎、玻璃等小零件則可以正常拆卸回收利用。
交警 私自處理屬違法行為
“年審難度增加,二手車收購很紅火,不過購買的車主就要少一點。”江門某二手車行負責人表示,新的報廢標準對尾氣排放方面控制較嚴,按照強制報廢標準規定,連續3個機動車檢驗周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應直接強制報廢,“報廢車增加是很正常的事。”
江門市交警部門表示,唯有通過有資質的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回收才能合法辦理車輛注銷手續,車主私自處理汽車屬于違法行為。如果車主把報廢汽車出售給個人或者廢品回收站,一經發現將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如果對方使用報廢汽車發生交通事故或者進行違法犯罪活動,原車主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報廢汽車回收管理辦法》第十條、十二條、十三條都有相關的規定,其中提到: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要求報廢汽車擁有單位或者個人將報廢汽車交售給指定的報廢汽車回收企業。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將報廢汽車出售、贈予或者以其他方式轉讓給非報廢汽車回收企業的單位或者個人;不得自行拆解報廢汽車。一旦違反規定,將由公安機關沒收違法所得,并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報廢汽車回收企業對回收的報廢汽車應當注冊登記,發現回收的報廢汽車有盜竊、搶劫或者其他犯罪嫌疑的,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
根據《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第十八條、二十條、二十六條規定,對未取得報廢汽車回收企業資格認定,擅自從事報廢汽車回收活動的,應當予以查封、取締,并沒收報廢汽車及非法所得,同時最高可處非法所得5倍以下罰款,經營單位的,吊銷營業執照。
其外,車輛管理部門透漏,對達到報廢年限、無車主姓名、無牌照及超出三個月不接受處理、三年以上未參加年檢的車輛,相關部門按照規定程序履行強制報廢程序。